川工管〔2014〕26号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了做好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收到实效,现将《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贯彻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4日
附件: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规定
(试 行)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教思政〔2012〕1号),探索和建立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积极发挥实践育人功能,使学生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过程中,培养适应企业管理、吃苦耐劳、团队协作精神,增长社会经验,同时也为更好的引导与指导广大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生社会认知实践活动,更加科学与规范的对学生社会认知实践活动进行管理与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系部、校企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务处、学生处、各系、校企办组织实施。学生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与管理,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任务。
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由学院统一组织的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作为学生的一个必修实践环节纳入教学计划,并将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总计四个学分。实践单位由学院统一安排,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实践时间一般为3个月。
二、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对象及时间安排
对象为全体在校生,要求必须身体健康,无精神、心理疾病或其它不适宜参与实践的疾病。实践时间由学校根据企业用工情况和教学计划等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三、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要求
(一)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开展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将实践事宜告知家长,遵纪守法,遵守实践单位的厂规厂纪,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必须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病历证明、医疗发票和申请书,经系上审核同意后到校企合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缓修或另作安排。
(三)根据管理需要,学院派遣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带队老师人数按照1:200的比例进行配置;选拨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带队老师,必须工作细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丰富的学生工作管理经验,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要关心和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思想指导、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利益不受损害、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四)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要切实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调动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带头和管理作用,按照1:20左右的比例配置学生自我管理团队即助理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接受带队老师领导,为带队老师负责。设立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党支部,加强党的思想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五)学生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必须完成社会认知实习总结的撰写;实践过程中,参加实践的学生需接受学校、实践企业的考核,并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完成《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鉴定表》。
(六)按照学院规定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任务的学生,由学院相关管理部门考核记社会认知实习学分。对无故不参加、推迟或提前结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的学生,学院不记该项活动学分。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批准提前结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按学院要求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
四、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安全管理规定
(一)交通安全
1.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同学务必要遵守交通法规,提高防范意识。
2.上下车时按先下后上秩序排队上车,禁止打闹拥挤,以免发生意外危险。
3.实习出发集合时一定要听从带队老师安排,牢记集合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次或车型、车牌号及颜色,牢记带队老师的联系方式,切勿迟到或擅自离开队伍。
4.在车上保持一定的警惕性。离开个人座位时,将贵重物品交予同学或老师保管。
5.到站下车时带齐自己所有的随身物品,按次序下车,到指定地点集合。
6.实习期间个人外出路途乘坐交通工具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乘坐正规单位的交通工具,不要坐非法的“摩的”、“黑车”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不得拖延。
(二)人身和财产安全
1.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2.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明辨是非,要拒绝他人的无理要求。
3.要自尊、自重、自爱,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远离毒品,不因好奇而接触或尝试毒品,切不可涉足赌博等各种不健康的活动和场合,不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浏览色情网页,不得参加传销;不参与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
4.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遇到违法事件,要及时报警,一定要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5.注意饮食安全,严禁在车间、宿舍、厂区饮酒,严禁在厂外酗酒滋事,违者严格按校纪校规、企业厂规厂纪严肃处理。
6.注意实践活动期间的生产安全和工作之余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存折,银行卡、手机和各种证件;晚上不单独外出,不轻信陌生人,不与网友会面,实践往返途中要注意自身行李物品安全,不可放松警惕。
7.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提高防骗意识。社会上有很多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结交或推销之骗术,引诱学生上当。主要有伪装身份,直接骗钱;勒索财物;骗取信任,掩盖作案真相;利用关系,引诱上钩等。因此在实践活动期间尽量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信息,不贪小便宜,不轻信他人。
8.加强个人信息保密,不要将个人的联系方式透露给陌生人。若接到或家长接到陌生人的电话,不要轻信其花言巧语,及时向老师、同学或朋友询问,一起分析商量。
(三)工作安全
1.严格遵守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纪律和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按企业工作指导说明书作业,遵守工位的安全规则。
2.上班时衣著、态度、言行均应谨慎。不轻言允诺非工作以外的不当要求。
3.刚到新公司应先熟悉工作环境及生活环境,谨慎处理不熟悉同事的邀约。
4.注意处理与其他同事之间的关系,不与其他同事之间产生金钱及财物纠纷。
5.严禁在车间、宿舍等非吸烟区吸烟,违者按企业厂规厂纪严肃处理。
6.非工作原因,夜间不得擅自离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企业外出活动,不得擅自在外租房或在外留宿。
7.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其他安全事项
1.学生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出发前,与学院签订《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安全责任书》。
2.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期间不仅要与学院、辅导老师保持联系,要定时与家长保持联系,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告知同学和带队老师。
3.非工作时间需外出时一定要向实践带队老师按我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请假办法履行请假手续,并与同学结队外出,注意个人安全。
4.为顺利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任务,同学之间要相互关心、互帮互助,经常性的保持联系,有事及时相互通知。
五、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处分办法
(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和实践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二)学生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期间有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或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严重影响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正常进行和败坏学院声誉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受司法、公安机关处罚且有明确结论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1.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被治安拘留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期间每月无故旷工累计达到一天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到二天者,给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到三天以上同时受实践单位处分但未被开除的,给予记过处分,被实践单位开除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不服从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单位、带队老师、学生干部管理,态度蛮横,无理取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六)故意损坏或偷窃他人财物或公共财物,情节严重,影响较坏或认识态度恶劣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七)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单位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擅自外出一天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
2.擅自外出二天的,给予记过处分;
3.擅自外出三天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八)未经批准同意在外过夜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留宿异性或擅自在外租房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九)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打架肇事者,按下列情形处理:
1.寻衅滋事、挑起事端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先动手打人:未致伤他人者,给予记过处分;致他人轻伤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后动手打人:未致伤他人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致他人轻伤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致他人重伤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斗事态扩大,并产生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打架事件终止,事后又报复,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酗酒、猜拳闹事影响正常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酒后打架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中途未经批准同意或无故自动退出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取消其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分,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十一)因违反实践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单位处分的,学院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被单位开除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同时其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分记为零分。
(十二)下列情况之一者,加重一级处分:
1.违纪后,认识态度差者。
2.多次违纪或受过处分者。
(十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减轻处分。
1.违纪后,能立即认错或有立功表现者。
2.对初犯或偶犯因非道德行为受轻微处分者。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请假规定
(一)学生在实践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企业的作息制度,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病需要休息或因事需要外出办理时,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学生在实践期间不得无故随意请假,因病请假必须提供相关病历证明;因事请假必须得到家长的证实和同意后方可给予办理请假手续。
(三)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事后请假一律不予批准。
(四)因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向带队老师口头请假,由带队老师进行备案,事后再办理补假手续。
(五)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到带队老师和实践单位相关部门履行销假手续。
(六)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实践单位的,必须在原请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工违纪论处。
(七)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批准同意后生效。
(八)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加重一级处分。
(九)请假的办理程序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带队老师签字同意后到实践单位相关部门请假。
2.请假一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经带队老师征求家长同意后签署意见,再由总领队审批同意后到实践单位相关部门请假。
3.各类请假的审批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须经学院教务处批准。
七、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考核鉴定
(一)考核的组织机构与对象范围
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考核鉴定工作由学生本人、实践所在企业、带队指导教师、各系、校企合作办、教务处、学生处共同完成。
(二)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生自评:参加实践的学生根据本人在实践过程中工作表现、参加文体活动、党团活动的情况及个人感悟等对自己实践期间的总体表现进行小结。
实践单位鉴定:结合该生在厂期间纪律情况、考勤情况、团队意识、组织纪律等进行考评。
系部鉴定:系部领导及系部驻厂带队教师经过汇报交流、民主评议,及结合该生实践中的表现进行系部内评议。
校企办鉴定:结合学生是否完成实践及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议。
学生处鉴定:通过学生自评、实践单位鉴定、系部鉴定及校企合作办鉴定,最终鉴定该生实践等级。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教务处鉴定:通过学生自评、实践单位鉴定、系部鉴定及校企合作办鉴定,最终鉴定该生是否获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分。
(三)考核的依据条件
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考核的依据主要包括考勤统计表、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总结、企业鉴定、实习带队老师鉴定及考核结果填写在《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鉴定表》上。
(四)考核档案留存的要求
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将所有参加考核学生的《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存档。
(五)关于考核其它问题的说明
对于当学年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认定学分,并由学院安排补修学分。
八、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评优办法
(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能够顺利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的班级。
2.评选名额:按参加本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班级总数的10%进行评选。
3.评选标准:
(1)班级报名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人数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90%以上。
(2)班级全体同学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好,积极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举办的学习和讨论。
(3)班级全体同学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能够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受处分现象,无安全事故发生。
(4)班级全体同学对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目的和意义有较深入的认识,思想端正,凝聚力强,工作积极,稳定率高。
(5)班级全体同学有较强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院及实践单位组织的各项党、团和文娱活动,且表现突出。
(6)班委团结协作,工作扎实、创新、有特色,具有表率作用,带领全班同学出色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任务。
(7)班级同学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积极书写实践感悟和对企业的文化进行解读,所写的文章数量多、质量好。
(8)班委和班级同学积极配合带队老师的工作,服从学院和实践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9)班级全体同学撰写的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总结报告整体质量高。
3.评选程序:
(1)“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评选采取申报制和民主推荐的方式,由各班级按照评选标准向校企合作办提出申请,并上报申请材料,填写“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2)校企合作办在广泛听取带队老师和广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及平时记载,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确定“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并经学院领导小组最终审定获奖集体。
4.奖励办法
(1)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由学院颁发荣誉奖状,并给予300元奖励。
(2)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表彰大会上对荣获“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表彰。
(3)在评选“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个人”中,被评为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额外增加该班两个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的名额。
(4)被评为“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作为学院或系部在评优评比时的重要参照因素。
(二)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能够顺利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的学生。
2.评选名额:按参加本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总人数的3% 进行评选。
3.评选标准:
(1)思想积极向上,积极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举办的学习、培训。
(2)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能够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受处分现象,无安全事故发生。热心助人;关心集体,富有团队精神。
(3)对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目的和意义有较深入的认识,思想端正,工作积极,服从管理和安排,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及实践单位组织的各项党、团和文娱活动,且表现突出。
(4)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有较强组织和号召能力,积极配合带队老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并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个人业务能力强,在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获实践单位表彰者。
(6)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中有先进个人事迹,为学院和企业争得荣誉者。
(7)撰写的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调查报告质量高。
4.评定程序:
(1)学生自我推荐、带队老师或实践单位民主推荐。
(2)填写“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申请表”。
(3)校企合作办在广泛听取带队老师和广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及平时记载,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确定“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候选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经学院领导小组最终审定获奖名单。
5.奖励办法
(1)对荣获“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以及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奖品一份,获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2)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表彰大会上对荣获“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的个人进行表彰。
(3)荣获“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称号的学生,作为学院或系部在评优评比时的重要参照因素。
(4)在毕业就业时,将优先向相关用人单位进行推荐。
(三)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带队老师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全体带队老师。
2.评选名额:按参加本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带队老师总人数30%进行评选。
3.评选标准:
(1)思想积极向上,服从领导和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为人师表。
(2)对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目的和意义有非常深刻的认识,能正确指导学生认识和参加社会认知实习实践。
(3)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在学生中有较强号召力,获得学生的高度信任和好评。
(4)积极对实践单位的企业文化进行解读,能对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工作提出新的见解。
(5)能出色地完成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相关工作。
4.评选程序:
(1)教师自我推荐或民主推荐。
(2)填写“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带队老师申请表”
(3)校企合作办在广泛听取其它带队老师和广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及平时记载,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确定“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带队老师”候选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经学院领导小组最终审定获奖名单。
5.奖励办法
(1)对荣获“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带队老师”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奖励。
(2)在社会认知实习实践表彰大会上对荣获“优秀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带队老师”的个人进行表彰。
九、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管理规定中未尽事宜,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认知实习实践鉴定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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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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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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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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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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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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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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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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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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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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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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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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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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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鉴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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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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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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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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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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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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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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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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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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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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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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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此表主要用于反映我院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基本情况,是学院考察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实践的重要依据,学生必须按要求准确、真实地填写,表中所有栏目不得留空白。
2、本表所有内容不得擅自涂改,一律用黑色钢笔字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3、此表在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实践单位及学院有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鉴定。
4、本表必须要有实践单位的鉴定意见和盖章,否则无效。
5、各系对学生所填的内容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6、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系部存入学生档案,一份由教务处存档,一份学生处存档。
7、本表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印制。
学生社会认知实习安全责任书
甲方(学 院):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乙方(系、班级):
为了加强对学生认识实习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地完成实习任务,就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安全,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简称:甲方)和以下签名学生(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的认识实习,乙方参加认识实习离校前,应告知自己的家长并书面向原班级辅导员老师留下可联系到的通讯方式,并保持联系。
2.乙方在认识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手册》,遵守《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3. 乙方在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4.乙方在实习期间,应每天向小组长汇报工作情况并定期向家长及辅导员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及人身安全情况,小组长及时将本小组同学的情况汇总向指导老师汇报。
5.乙方在实习期间,由甲方派指导老师带队并随时检查乙方的实习情况,并了解乙方的人身安全情况。
6. 遇有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并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拨打110、119、120等社会求救电话。
7. 以上安全责任由学生负责全面遵守执行,学院学生处及校企合作办负责检查、落实。如因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安全责任,学院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8. 学生应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①社会认识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所有学生都必须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实习秩序,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由学院与企业协商解决。
③学生应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9. 违纪处理:
学生在认识实习期间发生违纪行为,按照《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守则》和《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对于被企业取消实习资格退回的学生,由系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协商,另行安排实习。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实习结束止。
1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签名(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离岗
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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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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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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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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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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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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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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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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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日期:
|
带队老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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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日期:
|
领队老师意见
|
签章:
日期:
|
备 注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带队老师存档,一份由领队老师存档。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请假单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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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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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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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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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假时间
|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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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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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假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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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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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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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电话
|
|
带队老
师意见
|
签章: 日期:
|
领队
意见
|
签章: 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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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带队老师存档,一份学生自行携带。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学生请假单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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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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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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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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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月 日~ 月 日
|
销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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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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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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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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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电话
|
|
带队老
师意见
|
签章: 日期:
|
领队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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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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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带队老师存档,一份学生自行携带。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先进班集体
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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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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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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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人数
|
|
稳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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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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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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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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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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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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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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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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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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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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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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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请班级必须提交申请书、班级认知实习总结;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校企合作办存档,一份由教务处存档。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优秀学生
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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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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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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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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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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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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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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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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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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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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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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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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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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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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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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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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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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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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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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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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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个人申请必须提交社会认知实习总结;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校企合作办存档,一份由教务处存档。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认知实习实践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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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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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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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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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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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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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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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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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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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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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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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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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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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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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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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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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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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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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个人申请必须提交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总结;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校企合作办存档,一份由学院人事部门存档。
责任编辑:严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