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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5]03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一、时间安排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10月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收取个人材料、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时间:10月25日以前;
(三)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在人事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0月11日;
(四)学校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罗江县中医院;体检报名时间:9月23日---9月30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要求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报名时须携带本表(双面打印)登记确认。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一)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附件3);
(七)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八)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九)《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一)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十二)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统一收取;
(二)根据《川价函[2008]99号》的规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为每人200.00元,测试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二)按照通知要求,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的申请;
(三)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领导签字;
(五)请各申请认定人员相互转告,务必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工作;
(六)联系人:谢海 ;
联系电话:13518263927 (6927);
地址:罗江校区人事处办公室(图书馆D-04);
绵竹校区人事处办公室(教学楼1-18)。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3:《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