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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师德师风建设、人事信息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劳资与保险、职称评审等工作。下设人事信息科、师资管理科、保障服务科。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岗位数量的核定工作。

3.负责各岗位人员引进计划、招聘考核、录用工作。

4.负责日常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各类手续办理、出具证明、咨询解答等服务。

5.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范围内的职称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

6.负责教师资格、双师教师、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7.负责各类人事数据统计、分析,人事管理系统使用维护工作。

8.负责教职工薪酬福利工作,做好工资、奖励性绩效、福利、五险一金等的发放和办理。

9.负责教职工劳资关系管理工作。

10.牵头负责全校教职工考核和二级单位考核工作。

11.负责教职工个人工作档案建立、更新、保管等工作。

12.牵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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