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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节录)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 作者:
(
1988
年
2
月
5
日国务院发布,根据
1993
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决定修正)
第六条
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也可以使用当地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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