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完成所申报项目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对申报项目的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掌握项目发展的动态和信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申请人限牵头申报校级项目一项,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3、尚未结题的校级研究项目负责人,应集中精力完成项目研究,不得申报本年度的校级教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与名额分配
1、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16年度校级项目不设立申报指南,请申报者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自定项目题目。
2、往年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项目立项。
3、本次申报实行定额申报,各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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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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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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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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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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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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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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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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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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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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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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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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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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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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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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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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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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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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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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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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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单位均可上报1-2项校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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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程序
1、各单位组织对申报相应学科领域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项目的推荐优先顺序,并在各项目申报书上签署初评意见。
2、科技处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及指导性建议。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文件。
四、申报须知
1、申请人填写《8181801威尼斯校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2016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2、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进行遴选,各二级学院由教学秘书于11月25日前以单位集中报送申报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邮箱:kejichu@mail.scimvc.cn 。
附件:
1、8181801威尼斯校级项目申报书
2、8181801威尼斯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8181801威尼斯校级项目申报书8181801威尼斯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