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认真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春季暨“两会”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假期学校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及要求,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部署假期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二、开展安全教育
各部门、二级学院结合学校《2019年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利用各类会议、主题班会、课余活动对师生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放假离校前要切记关闭电源、水源和气源开关等,锁好门窗,注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同时,提醒师生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不要到危险地域旅游或游泳。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工作,提醒留校学生在校园周边郊游时严禁租用“超标电瓶车”、摩托车及搭乘非营运车辆。假期结束后,要立即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掌握,摸清学生去向。
三、落实安全检查
各部门、二级学院在放假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重点公共区域检查;网络中心负责学校电教设施检查;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检查;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堂、超市检查。
各部门、二级学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好防范工作,并将隐患情况转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四、加强校园安全巡护
各部门、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落实值班人员。安全保卫处注意外来人员管控,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加强公寓内部及周边巡逻,提高安全防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保卫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