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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动的的预备党员如何进行教育、考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05   来源:   作者:

 对流动的的预备党员,党组织更应该做好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3个月,应办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预备党员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保证其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要及时发给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其尽快与现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原组织也不能放松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流动党员活动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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